日本PSC认证
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概要
该法律为防止消费生活用产品对一般消费者生命或身体产生危害,对特定产品的生产、输入及贩卖进行了规范,以促进民间事业者的自主活动,确保消费生活用产品的安全性。以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利益为目的,与昭和48年进行制定。
所谓消费生活用产品,指为一般消费者生活提供的产品。但是,对于船舶、灭火器具等、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汽车、带马达的自行车等道路运送车辆、高压气体容器、药品·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具备专门安全规范的产品,不在该法令规定范围内。
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规则(PSC标识制度)
对消费者的生命·身体可能具有危害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基准,没有打PSC标志时,不允许贩卖。如发现没有标志的产品在市面流通时,国家有权利命令生产厂家等予以收回。以下产品为特定产品和特别特定产品。特定产品需要自己进行确认。特别特定产品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
分类 |
产品标志 |
产品 |
产品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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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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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绳 |
限保护身体的产品。 |
·绳索 |
家用压力锅 |
限内容积10L以下,仪表压力9.8KPa以上的产品 |
·压力锅 ·高压电饭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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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用头盔 |
限摩托车或机动自行车用产品。 |
·摩托车头盔 ·机动自行车头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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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热水器 |
限煤油消耗量70kW以下,热交换器容量50L以下的产品。 |
·石油热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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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浴室锅炉 |
限煤油消耗量39kW以下的产品。 |
·石油浴室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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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炉子 |
限煤油消耗量12kW(开放燃烧型及自然通风型,在7kW)以下的产品。 |
·石油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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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特定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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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床 |
主要为家庭用24个月以内的婴儿睡眠或保育用婴儿床,摇动型除外。 |
·婴儿床 |
便携式激光应用装置 |
通过激光(仅限可见光)照射,显示文字或图形的装置。 |
·激光笔 ·激光瞄准器 ·发射激光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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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缸热水循环器 |
主要以家用为目的。水的吸入口与喷出口为一体,并且专门以加热为目的进行水循环的产品及水的最大循环流量每分钟不到10的产品除外。 |
·喷射浴 ·24小时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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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器 |
包含点烟以外的点火器具。燃料容器和构造为一体,并且容器的整体或部分为塑料的家用产品。 |
·点火器 ·多目的点火器(点火棒、点火枪) |
认证机构
特别特定产品 |
登录检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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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床 |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文化用品安全试验所 |
便携式激光应用装置 |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品质保证机构 (株)UL Ja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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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缸热水循环器 |
一般财团法人 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燃气设备检查协会 (株)UL Ja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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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 |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文化用品安全试验所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燃气设备检查协会 一般财团法人 日本燃烧设备检查协会 Bureau Veritas Japan Portal |
产品事故情报报告·公布制度
对于消费生活用产品,出现死亡事故、严重伤病事故、后遗症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及火灾等重大产品事故时,相关产品的制造·进口事业者必须在得知事故发生10日内向日本政府进行报告。另外,销售·修理·设置施工事业者,得知重大产品事故后,必须立刻向产品制造·进口事业者报告。
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如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防止重大危害的发生及扩大时,会尽快公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事故内容等。
长期使用产品安全点检·标识制度
对于长期使用产品的安全点检制度,特定维护产品的制造·进口事业者要在产品上标识设计标准使用期限(没有安全障碍的标准使用时间)、点检时间、点检要求、联系方式等。特定维护产品的所有者,向制造·输入事业者提供所有者信息(信息变更时的变更信息),并向制造·进口事业者索取事故发生时可能对他人产品危害的注意事项,点检等的维护要求。对于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标识制度,电气设备中,风扇、空调、换气扇、洗衣机(洗涤干燥机除外)、CRT电视的制造·进口事业者在产品上标识设计标准使用时间和老化的注意事项等。
特定维护产品指室内型燃气即热式热水器(城市燃气用、LP燃气用)、室内式气体燃气锅炉(城市燃气用、LP燃气用)、石油热水器、石油浴室锅炉、密封燃烧式石油暖风加热器、内置式电动洗碗机、浴室电动烘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