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燃气灶》等8个JIS标准的制定及修正
2019年04月22日
1.该JIS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
为确认生产的燃气设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技术标准,作为这些法律法规的操作和解释的示例基准的JIS标准,有必要及时制定·修正,以反应最新技术、产品结构、规格等。本次制定了JIS S 2113《商用燃气灶》,并修订了与燃气设备相关的7 个JIS标准。
2. 该JIS标准制定的要点
① JIS S 2113商用燃气灶(制定)
本次制定了JIS S 2113《商用燃气灶》。适用于使用液化石油燃气或城市燃气为燃料,商用烹饪设备中,每个燃烧器的燃气消耗量在5.8kW以下的燃气灶及具备燃气灶的复合型设备。
此外,示例基准相关的项目从正文摘录,并在附录中进行了总结。
桌上型燃气灶(示例) 燃气微波炉(示例)
② JIS S 2093《家用燃气设备的试验方法》,JIS S 2103《家用燃气烹饪设备》,JIS S 2109《家用燃气热水器》,JIS S 2112《家用燃气热水热源机》,JIS S 2120《燃气阀门》JIS S 2122《家用燃气采暖设备》(修正)
示例基准相关的项目从正文摘录,并在附录中进行了总结。
③ JIS S 2130《家用燃气衣服烘干机》(修正)
虽然该标准不属于法律法规对象,但随着用于性能试验的JIS S 2093的修正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