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秤相关JIS标准的修正
2019年8月20日
1.该JIS标准修正的目的
根据计量法,对于用于交易或证明的计量器具,为确保其准确性,有必要为其构造或仪器误差建立标准。这类产品称之为“特定计量器具”,包括出租车计价器、水表等18种。原则上必须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另外,为快速灵活应对计量仪器的的创新,与OIML等国际标准整合的JIS标准,为关系省令(特定计量器具检定检查规则等)所引用 。
基于国际趋势和国内使用条件,2017年将自动捕捉式秤,填充自动秤,料斗秤和输送秤追加到特定计量器具中,需要进行检定。
令和2年4月1日起,开始对填充自动秤等进行检定。于是对现有JIS标准进行修正,为关系省令追加技术基准做好准备。本次修正标准包括JIS B 7603《料斗秤》、JIS B 7604-1《填充自动秤-第1部分:称重和技术要求》、JIS B 7606-1《输送机秤-第1部分:称重和技术要求》、JIS B 7606-2《输送机秤-第2部分:试验方法》。
2.该JIS标准的要点
在修订之前,JIS建立了各种自动秤的通用产品标准及其测试方法。如今,追加了附件,规定自动秤进行定期检定的要求事项及检定用器具相关事项、修理相关事项。
3.该标准修正的效果
系统通过该标准的修正,提高自动秤在交易、证明方面的信赖性。